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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从四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通过组建机关党委加强监督检查。在成立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的同时,组建机关党委,下设四个支部。将“教育、制度、监督”三项任务纳入各处(室)、队的整体工作中,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二是围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统计人员弄虚作假、以“数”谋私行为,重点查处组织上随意“搭车”、“加码”,损害基层利益行为,重点查处在统计信息资源占有、开发上,违反财经纪律,为小集团和个人捞取好处的行为,努力做到“不进假数”、“不出假数”和“真实可信”。三是围绕对三支调查队的管理体制改革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调查队干部职工在体制改革期间作风不散、秩序不乱、工作干劲不减为目标,扎实推进改革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是围绕专项经费的使用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围绕统计系统信息自动化建设等重大项目招投标、普查经费和政府采购项目,国有资产购置、管理、报废、处置等重要环节,加强行政监察。

                          

                                       2007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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