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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区采取积极有力措施,推进环东海域综合整治工程各项工作

截至6月份已完成征地并交付施工面积21946亩,完成建筑拆迁面积23806平方米。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加强分指挥部制度建设。建立内部工作例会制度、工作联系单制度、工作简报制度、分指挥部内部控制制度,分指挥部办公室资金使用拨付审批管理办法,征地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指挥部办公室公务车管理办法,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值班制度等八项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分指挥部内部高效运转。二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地上物补偿三同步签证负责”、“与市土总按照征地函和征地协议不同步(征地函应提前至少三个月下达)”,“规定施工队不得与村民和村集体组织私自约定协商”、“征地款拨付与使用季审计”、“临时灵堂过渡和永久灵堂建设相结合”等五项工作措施,防止工作出现漏洞,确保工程有序推进。三是全面提供督察保障。区纪委、监察局制定并下发《关于主动服务保障环东海域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进环东海域综合整治建设工程监察方案》,从监督检查、资金监管、廉政教育等方面为环东海域综合整治建设工程提供服务保障,成立监察组进行全程跟踪监察,确保工程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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