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专家和医保社会监督员共同评审出15家医疗机构作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60家零售药店作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从2008年1月起,参保人员就可以到这些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用医保IC卡刷卡看病和购药。此次评审委员会由从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评审专家库(由具有高级职称、从事医药管理和临床工作的专家组成)中随机抽取的6名专家和从市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随机抽调的3名工作人员组成。评审采取现场考核、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整个过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评审还特别邀请了医保社会监督员共同监督。 截止评审结束,厦门市共有定点医疗机构148家,定点零售药店 147家。
2007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