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监察要闻
我市压缩行政事业经费开支支援抗震救灾

 

一是研究提出贯彻意见。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厉行节约,积极筹措资金,支援抗震救灾工作,对今后三年的行政事业经费进行压缩。二是精简各类会议。进一步控制会议规模,压缩会议开支,并着力改进会风。三是严格规范接待程序和标准,遵守差旅制度。严格按照接待标准安排来厦宾客的食、宿、行和领导的宴请,对出差人员的住宿标准、食宿标准等进行规范。四是加强出国(境)管理,压缩出国(境)。开展为期一年的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严格按规定审批因公出国(境)团组。五是压缩部门公用经费支出。压缩各行政事业单位2008年公用经费预算指标2016万元,并明确今后两年按不低于2008年规模继续压缩。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年均节约用油10万元,减少车辆维修成本24万元。六是压缩车辆购置。对33个单位车编进行调整,压缩新增计划车辆57辆。七是暂停审批办公楼项目及对办公楼进行装修。全市全部暂停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和办公楼装修项目。八是建立财政资金筹措机制。成立汶川地震灾区赈灾救助工作协调小组,统一指导、组织和协调支援四川汶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的开展。出台《厦门市援助四川地震灾区政府性资金筹措办法》,明确援建资金筹集渠道,确保援建资金的落实。九是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做好援建过渡安置房资金拨付管理工作,截至715日,累计审核拨付23211万元(其中省代建部分6910万元),确保了过渡安置房建设资金需要。制定接收四川地震灾区伤病人员补助标准,做好对灾区伤病员救治费用的核算、管理和结算工作。近期还将出台《厦门市支援四川彭州四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对口支援重建资金管理,确保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益。

附件下载: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单位:厦门市纪委、市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