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常委会议的要求,市纪委成立了由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组成的宣讲小组,于8月分别前往6个区和14个市直部门宣讲《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
宣讲小组由市纪委副书记吕世华、黄家列、黄延强,市纪委常委郑慧丽、李伟建、周进、燕苏闽、郑美雯,市监察局副局长郑智敏组成。他们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和近几年查处的大案要案中的典型案例,从正确认识和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形势,全面了解和把握《工作规划》制定的背景、原则、内容、特点等方面进行宣讲,并就如何贯彻落实提出要求:一要深入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党委(党组)要抓好《工作规划》的学习宣传,把《工作规划》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采取办培训班、研讨班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和了解《工作规划》的精神实质、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党组)是反腐倡廉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惩防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实行党政齐抓共管。各级纪委要充分履行职责,协助党委抓好工作落实。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三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分解任务。要抓好任务分解,把工作落实到各职能部门,明确牵头和协办单位,确定责任人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工作实效。四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各级党委和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指导工作。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情况列入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范围。牵头单位每年要对所牵头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