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内容包括征地拆迁费用测算额、拆迁奖励、自行过渡安置费、进度款的申请与拨付等。送审资料完整齐全的,区重点办和审核所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评估报告7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区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区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在征地补偿资金决算报送市财政审核中心和市征地拆迁办前,对审核过的协议按不低于地块被拆户数2%的比例进行抽查、复核。对未设立征地拆迁项目资金专户、挪用转移征地拆迁资金、擅自提高补偿标准、收受贿赂或与中介机构串通勾结、弄虚作假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