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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200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意见

 厦纠办〔2006〕4号

厦门市200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意见

根据中央纪委、省政府纠风办、厦门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的要求,现就2006年我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6年,我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以“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以正确履行职责为核心,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发展环境以及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为重点,不断加强和改进政风行风建设,为我市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软环境。

二、评议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 :主要是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重点是具有行政执法、经济监管、市场调节、公共服务职能、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部门或行业。市级重点评议部门和行业为33个,即:市建设与管理局、市市政园林局、厦门海关、市通信管理局(包括各通信运营企业)、市交通委、厦门火车站、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民政局、市计生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局(包括广电集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消防支队、市电业局、市工商局。各区应在市里确定评议部门和行业的基础上,根据区情,适当调整并确定评议部门和单位。

(二)评议内容: 以参评部门践诺情况、解决影响经济发展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评议内容。突出抓好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四政”方针的落实。各部门和行业要结合各自实际和特点,把评议工作的重点放在机关的政风建设和基层单位包括“窗口”的作风建设上。把政风评议作为重点,就是要抓政府机关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通过评议政风来促行风,形成讲实绩、重效能、比服务的良好风气。把基层单位作为重点,就是要抓镇、街道、社区和基层站所的工作作风。通过民主评议,重点解决办事不公、作风粗暴、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形成评议政府部门作风促行业规范,评议行业突出问题促政府效能建设的良性互动。

三、评议方式和要求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扎实实地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1、建立各级政府部门和行业自评机制。 为了进一步体现和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2006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包括考评工作由各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开展。要实行“公开承诺,统一部署,日常检查,年终评议”的办法。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把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纳入总体部署和各项业务工作之中,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共同负责、常抓不懈的工作格局。市级部门和行业主管要切实发挥牵头组织和表率作用,对本系统、本单位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负总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提出阶段性的目标和要求,确定工作重点和评议方法,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的聘任工作,并抓好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部门具体抓,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区纠风办要发挥好条块结合、承上启下的作用,组织好本地区的评议工作,区的评议工作还应包括镇、街道、社区,重点抓好农村和城市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及评议工作。部门和行业的评议工作要延伸到基层所站。

2、注重创新,强化整改,务求实效。 一是找准问题,抓住重点,各纠风重点部门要通过自查,征求服务对象意见等方式,把本部门和行业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影响经济发展的重点问题进行梳理,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着力点。二是以承诺践诺为主线,自我加压,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做出整改承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三是点面结合,加强督查力度。各部门行业要积极开展明察暗访、巡视检查,经常组织行评代表深入机关和基层所站、窗口,对政风行风情况和践诺情况进行检查和暗访,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时整改,同时由表及里,举一反三,促进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四是自评与重点评议结合。市行风评议代表要分成3个组,从部门、行业向社会作出的整改承诺中选择几个重点内容,与部门、行业进行联合评议,以确保突出问题的解决。

3、健全制度、强化监督。 首先,要加强内部监督。加强对部门和行业内部容易产生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等不正之风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形成审批、决定、执行三责分立和相互制衡制度。其次,要加强群众监督。继续健全和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的选聘制度、明察暗访制度、重点督访制度、定期例会制度、三级“行评代表”联系制度,各区还要建立聘请行风测评员制度,落实群众对政风行风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建议权,保证行评代表在评议过程中有效行使调查权、纠举权、建议权。其三,要加强舆论监督。创新评议载体,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行风热线》以及其他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广开言路,对部门行业的政风行风状况进行有效监督,要定期考核公布各级各部门参加《行风热线》及落实各项相关制度的情况。

4、重视对行风评议、机关效能考评、网上评议等评议成果的运用,建立惩防结合及奖优罚劣机制。 一是要针对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表现形式,制定处理原则,预防和惩戒的规定,以兑现奖惩、强化责任,促进队伍建设和工作落实。二是要在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继续开展“群众满意基层单位”、“群众满意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年底在各级各部门评议的基础上推荐上报,明年由市纠风工作领导小组表彰一批并授牌。如果经三次实地考评均被发现存在不符合各部门、行业细化的评选标准的将不予授牌。

积极探索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纠正和防范不正之风的体系

今年,要把思想教育、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制度和完善监督机制贯穿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全过程,具体要做到“五个结合”:一要与思想作风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活动相结合。各部门和行业要结合实际,创新教育方法,拓宽教育渠道,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作风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专项活动,切实增强特区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纪律观念,自觉转变作风、规范行为、廉洁高效、多办实事。二要与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等工作结合起来。要把各部门、行业办事公开制度落实情况、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工作实绩作为重要的评议内容,让人民群众进行评价,从而推动各部门各行业自觉落实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三要与转变职能、建立服务型机关相结合。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职能,促进各部门和行业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好职责,切实做到由简单的“不能办”向“怎么办”的管理理念转变。提倡和鼓励特事特办,反对和查处好事不办、正事乱办。四要与创建文明行业,建设求真务实的政风行风相结合。要广泛深入地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和“优质规范化服务”活动,全面落实“社会服务承诺制”以及“一站式服务”等便民措施。要把诚信原则贯穿到整个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过程中,以承诺践诺为评议依据,促进各部门和行业在工作时限、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工作质量上讲信誉、重实效。要真正实现说到了就要做到,做到了就要做好,让人民群众满意,取信于民。五要与建立惩防结合的机制相结合。各部门要寓评于建,针对市场经济的新特点、新要求和自身的实际情况,修订完善部门和行业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完善各项制度,实行有效的监督管理,使制度的执行和实施落到实处,实现从解决个别问题向建立预防机制的转变,从突击性推动向靠制度保证转变,从靠外部压力向自觉性行动转变,从靠领导指示推动向日常性工作转变。

厦门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

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主题词: 纠风工作  行风评议  意见

发:各区人民政府,各参评部门及单位

报:国务院纠风办、省政府纠风办、市纠风领导小组正副组长、

市纠风办主任

送: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

厦门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7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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