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 门 市 纠 正 行 业 不 正 之 风
简 报
第470期
厦门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2008年5月23日
●厦门市开展抗震救灾募捐监督检查工作
●把对灾区人民的关心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的强大动力
●湖里区地税分局建立健全外部监督员监督机制
厦门市开展抗震救灾募捐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中纪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和审计署发出的通知要求,厦门市纪委、监察局及时组织开展 对抗震救灾款物捐赠流程进行监督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召集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共同研究整改措施。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了解各捐赠接受单位有无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接受捐款捐物的手续是否完备,是否设立专人负责、专帐管理、专户存储,所有帐目是否清楚,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建立救灾款物信息披露制度,主动公开救灾款物的来源、数量、种类和去向,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检查中发现我市的募捐工作开展认真、规范、有序,例如,厦门市红十字会捐赠点根据捐赠款物性质的不同按现金、支票、物资进行分类。捐赠人的钱款由银行工作人员通过验钞机查验点钞,确认金额后,由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开具收据;捐赠者不需开具收据的,则由本人亲自将捐款投入放置在现场的募捐箱;捐赠物资的,同样会拿到一张市红十字会接受捐赠物资收据。募捐箱里的善款在每晚下班前由市红十字会和银行工作人员现场清算。各募捐点、捐赠点所接受的捐款最后都将存入市红十字会专门账户,物资则被运往物资接收点统一存放,之后再将这些物资转给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分批运往灾区。市慈善总会捐赠点在每接受一位市民捐款,工作人员都会立即开出“厦门市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即使捐款者不愿留下姓名、不索要收据,工作人员仍按捐赠数额开具票据,在捐款人一栏上写上“爱心人士”。市民通过银行转账捐款的,工作人员也会保存所有银行入账单以核对数额。每日的捐款都在当日会同银行工作人员核对清楚入账。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少部分不规范现象,如一些基层单位、甚至是发廊、小吃店自行设立捐款箱等情况,市纪委监察局及时召集市民政局、市审计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对不规范现象进行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一是由市民政局强化赈灾捐款工作的规范。加强对募捐箱的管理,完善捐款统计工作,所有捐赠点做到当日统计,每日定时汇总并汇报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汇总后在市属主要媒体公示。二是市审计局提前介入市红十字会和市慈善总会的捐款审计。三是由市民政部门通过《厦门日报》等市属媒体公布红十字、慈善总会的各捐款地点,引导市民到正规渠道捐款。四是市纪委监察局加强对捐款活动的监督,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
(市纪委纠风室)
把对灾区人民的关心转化为
做好本职工作的强大动力
……厦门市纠风办对基层窗口便民电话通畅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在广大人民群众倾力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时刻,政府各行政部门、公用服务领域的基层窗口是否严守岗位,以把对灾区人民的关心关切,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的强大动力,以卓有成效的工作服务群众?厦门市纠风办组织市行评代表于日前通过电话进行暗访。暗访中发现大部分单位都能恪守职责。16日下午3点,市行评代表以客户身份拨打兴业银行厦门市分行的客服电话95561投诉,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认真记录了来电,表示会联系相关人员尽快回复。一个小时后,市行评代表果然接到兴业银行打来的回复电话。同日下午4:30,市行评代表拨打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审理科电话5390776,电话很快被接起,姓林工作人员态度很好,详细回答了代表的问题。18日是周日,当天下午17:20-17:25,市行评代表拨打市中心血站的电话2219260,市行评代表询问中心血站的地址以及地震后献血的情况,工作人员回答十分真诚,说每天有几百人在排队献血,他们已经实行三班倒制度,工作强度比较大,但希望可以多为灾区做点事。19日早上8:44至9:10期间,市行评代表以市民身份分别拨打了海沧区、湖里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电话进行劳务投诉,电话都很快就接通了。
暗访中也发现还个别单位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如有些单位首问负责制未能落实、热线电话因人手不足而难以接通等,有关单位对存在问题已予以落实整改。
(市行评三组)
湖里区地税分局建立健全外部监督员监督机制
一是建立外部监督员聘请制。每年年初向社会各界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人士中聘请外部廉政监督员,并发放聘书。二是建立外部监督员联系制度。通过集中座谈、分别走访等形式,向外部监督员通报党风廉政和效能建设的情况,倾听外部监督员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相互交流信息材料,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确保与外部监督员保持不间断的沟通和联系。三是建立外部监督员明察暗访制度。根据工作重点和阶段性任务,定期邀请外部监督员进行明察暗访,或根据外部监督员的工作安排组织不定期的明察暗访。暗访时由监督员填写《暗访情况反馈单》,逐一指出各单位在廉政、效能与行风建设中具有特色的好做法及存在问题。四是建立整改反馈制。根据监督员反映出的问题,由区局反馈给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联合监督员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检查。坚持做到有问题有整改,并力求整改方案做到“五明确”,即明确分管领导、明确整改内容、明确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整改落实做到“四到位”,即认识到位、剖析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
(湖里区地税分局监察室)
报:国务院纠风办,省纠风办,市委常委、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副市长,市纠风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常委
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各区、市直各委、办、局纠风办,行风评议各参评单位,市政府特邀监察员,市行风评议代表
(共印1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