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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监察学会综述

一、学会的概况

厦门市监察学会经厦门市民政局(厦民社字[1995]030号)批复准予登记,登记号厦民社法证字第2112号,系社会团体法人。厦门市监察学会是以纪检监察理论为目的而自愿组成的非营利、全市性组织,业务主管部门是厦门市监察局,办公地址:市湖滨北路61号。厦门市监察学会于1996 116日召开成立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厦门市监察学会章程》,选举产生了首届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秘书长,时任市纪委副书记、局长黄杰成为会长,推举了时任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张清钳,副市长张宗绪为名誉会长,任命了7位副秘书长,分别是林小龙(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兼任秘书长,黄家列(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陈进(市政法委副书记),陈家传(市委政研室主任),蔡峰影(市法制局副局长),林美治(市社科联副主席),杨兆栋(市监察局副局长)。批准了首批会员入会,会员人数140名。通过了申请加入省监察学会和市社科联的决议。1997年,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社会团体清理整顿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学会进行了清理后继续保留。

  199976日,厦门市监察学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首届理事会做的工作报告,修改了《厦门市监察学会章程》,选举产生第二届学会领导机构,学会会长由已离休的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张侠担任,副会长由郭丁法(海沧投资区建设总公司党委书记)、吴耀宗(港务管理局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江锦源(中厦国际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林美治(市社科联副主席)、卓越(厦门大学政治系副教授)担任,吴耀宗兼任秘书长,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张清钳为名誉会长。增加吸收35名会员,会员人数达175名。

2004324日,厦门市监察学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的学会领导机构。选举已退休的纪委副书记林文布为会长,副会长有陈振明(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院长)、邱滨瑞(厦门移动公司总经理)、李同智(厦门电业局局长)、叶志良(厦门建发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明(厦门路桥公司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孙明山(市纪委宣教室主任,已退休,兼任秘书长)。新一届学会有理事成员50人,常务理事18人,个人会员92人。

(二)学会成立以来的工作回顾

学会自1996年成立以来分别依托在市监察局预防违纪室、宣教室、政策法规研究室。学会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紧密联系反腐倡廉的形势,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认真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开展多样化理论研究,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服务。

学会每年都结合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理论研讨活动。 年初,根据各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工作,确定每年的理论研究参考题目,这些理论研讨主题明确,针对性强,同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和当前的主要问题和热点问题紧密结合。形成了《中介机构可持续性发展研究》、《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治理商业贿赂中的实践与研究》、《推行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从源头上防治工程腐败》、《做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若干思考》、《关于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症结分析》、《浅议有效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等专题调研文章。以学会牵头,市政研室组织力量形成的调研文章《关于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从厦门市违纪违法案件中看当前领导干部权力行使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被中纪委网站刊载。学会在作好本单位本部门的调研内容外,积极参与省、市“国有企业改制后培育新的内外监督机制的研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对策研究”课题调研任务,取得比较好的成果。努力配合上级机关开展的调研活动,在2000年初,配合省纪委在全省组织开展反腐败工作思路调研活动,发放《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问卷》1000份,认真指导群众进行填写,并做好回收,回收率达到100%,获得省纪委的好评。据不完全统计,从1996年到2004年,学会所形成的理论调研文章300多篇。2003年来,在省纪委各类优秀论文评比中有15篇获奖,多篇文章在省纪委《党风廉政研究》和市委《厦门通讯》上刊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创办不定期学会刊物 ,加强信息沟通交流

学会创办专刊《研究与动态》,坚持每月一期,刊载学会或会员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动态,并摘登会员的研讨文章、披露学会工作思路、计划,以及监察学会活动的信息情况,先后编印近20期。编制了20042005年度《厦门市纪检监察系统优秀论文集》各一本。续办《厦门市监察学会会刊(3)》(厦门市监察学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专辑),将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所产生的文件、材料汇编成册,印发给各有关单位和本会会员,方便学员间的交流。在2007年,学会领导重视会刊工作,以不定期的方式创设《厦门党风廉政研究》

三、开展规范性组织建设和学会管理,以适应形势发展要求

学会成立以来,通过多种形式的理论研讨活动,在纪检监察队伍、党政机关、高校、科研部门、民主党派和基层企事业单位中,吸收百余名学会会员。初步形成一支以纪检监察干部为主体,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学者、理论工作者参加的理论研究队伍。以团体会员身份加入了省监察学会和市社科联这两个社团组织,工作上得到了一定的帮助和指导。不断健全学会的制度建设,制定了厦门市监察学会会员、会费、会议管理等制度。每年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并通过年检。1997年年中,学会还根据市社团办的部署,展开清理整顿工作,在职领导干部不再兼任学会的法人代表。为建立健全学会组织机构,学会专门设立秘书处,配备人员,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学会日常各项工作井然有序的开展。

四、开展多样化学会活动,有效调动会员工作热情

学会的活力在于交流活动,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可以丰富学员生活,活跃理论研究气氛,使相互之间的交流更多一些,充分的调动了会员的工作积极热情。市监察学会成立以来,就与全国部分省市监察学会建立工作联系,开展研究资料交流。学会成立之初,组团考察访问了香港申诉专员公署和廉政公署,与之建立了初步的关系。结合相关的调研内容组织一定的考察学习机会,学习学会工作开展好的部分城市。印制会员通讯录,方便学员之间的联系,切实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增强学会的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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