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漳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中纪委、省纪委的部署要求,坚持一手抓惩治,一手抓预防,全面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着重抓了六个方面: 一是抓廉政教育促自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年都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作出部署,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尤其是“一把手”要严格自律,干净干事,做到“工程上不插手、用人上不卖官、家人亲属管得住”。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举办的领导干部培训班,都把廉洁从政教育列为必修课。市纪委、监察局与市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在漳州监狱建立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通过现身说法、解剖典型案例,以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党员干部。该基地于去年底建成以来,已有3000多人前往接受教育(其中处级以上干部280多人)。 二是抓制度建设促自律。结合漳州实际,先后制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的暂行规定》、《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兼职从事直销或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关于党员、干部不准参与违法建设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意见》、《漳州市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从各个层面、多个角度进一步规范各级领导干部的行为。 三是抓监督检查促自律。认真抓好党内监督制度的落实,注意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总体把握,对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通过诫勉谈话、询问、质询等形式,及时加以提醒和纠正。去年以来,各级纪委同下级党政主要领导谈话203人,实施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022人,诫勉谈话242人,询问和质询92件,有840多名处级领导干部就个人有关事项进行了报告。 四是抓规范权力促自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预防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把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试点,加大力度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组织开展中介机构清理整顿。特别是结合漳州实际,紧紧抓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这一关键环节,加强权力制约,防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行为的发生,以市建设局等10个行政执法机关为试点,开展了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先后梳理法律、法规、规章240部,从中选取应用频繁、裁量幅度较大的578个自由裁量事项,细化为3987条,使75.1%的自由裁量事项弹性空间趋于零,收到了较好效果。在此基础上,又组织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试点,着力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办法。同时以重建市行政服务中心为契机,组建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驻单位72个,事项716项,融合行政审批、房地产交易和权属登记、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等项目,首创行政审批总台发号系统,进一步加强对审批权、公共资源配置权的监督,形成较为完善的监督制约体系。深入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去年对全市132个公共资源重点项目进行市场化配置。开展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制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及中介机构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对违规违法中介机构予以曝光和相应惩戒。此外,我们还着力在基层推行村集体会计委托服务中心、经济合同审核服务中心、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等“三个中心”的建设,加强对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目前已有96%的乡镇建立了“三个中心”,促进了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 五是抓查处案件促自律。在强化事前监督的同时,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以坚决惩处促进有效预防。去年以来,通过健全查案机制、完善办案设施、加强案源线索管理等,有力推动了查办案件工作,全市共查处案件583件,新立案件572件,其中乡科级以上干部、单位“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101件,涉及处级干部案件9件、科级干部案件63件,同时还为省纪委提供了2个副厅级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案源线索,较好地发挥了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 六是抓责任落实促自律。加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力度,每年年初都对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进行分解,平时加强跟踪,年终开展落实情况检查。特别是去年以来,组织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对落实责任制情况开展述职评议,共征求群众意见417条,整改解决问题291个,较好地推动了责任制在基层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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