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从今年起,全部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省财政相应安排2.86亿元,给予转移支付补助,同时对因停征农业税、特产税造成财力缺口较大部分县(市、区),追加4178万元转移支付资金给予补助,另计划安排240万元,专项用于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二是适当增加乡村转移支付补助,确保乡村组织的正常运转。省财政计划安排转移支付资金4350万元,对全省67个县(市、区)的415个困难乡镇给予补助。省财政再安排专项资金1500万元,用于村级农技员津贴补助。三是加快乡镇政府的职能转变,积极做好乡镇机构改革和人员分流工作。四是进一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确保农村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切实增加对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加快农村医疗卫生改革。五是改革和完善县乡财政体制,逐步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进一步明确县乡财政职能和支出范围,借鉴“乡财县管乡用”等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经验,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地推行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三农”的投入,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困难县、乡的支持。六是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年消化”的原则,积极开展清理化解债务工作,认真研究化解乡村债务途径和方法。
为抓好六项重点工作,省里要求必须抓好六个落实。一是在加强领导,制度建设上抓落实,继续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的工作机制,继续实行部门负责制。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落实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村级组织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四项制度,做好“四个结合”:宣传与监控相结合,预防与督查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行政措施与依法治理相结合。二是在加强税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上抓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要在春耕之前,将税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基层,序时拨付到乡、村和学校,确保乡、村组织和学校的正常运转。不得将办学补助和村级组织补助、乡镇机构运转支出补助进行项目间的调剂,更不得从上级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中调剂财力用作其它开支,保证农村税费改革资金专款专用。要根据税改后村财来源发生变化的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对村级“三项费用”的管理。三是在推进配套改革上抓落实。编制、人事、教育、财政、卫生、民政、农业等部门,要结合业务工作的部署和安排,抓紧调查研究,提出深化各项配套改革的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四是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到位上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照检查,认真整改。要结合贯彻会议精神,开展一次“回头看”,全面检查各项制度和政策的落实情况,使农村税费改革真正见到成效。要严肃改革纪律,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有关违反农村税改政策的来电来信来访工作,对反映税费改革政策不到位的问题,要分类排队,认真处理,及时反馈,防止政策执行走样。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加强督查力度。五是在加强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上抓落实。各市县要在严格遵循中央和省里确定的政策的前提下,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举措,发展的办法来具体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加强对完善县乡财政体制问题、乡村债务问题、“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问题的探索研究。六是在切实加强机构和队伍建上抓落实。各级农村税费改革领导机构要继续保留,并根据工作需要充实力量,做好改革政策的落实和组织协调工作。切实加强税改办力量,真正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地点“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