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效能〔2004〕1号
厦门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 200 4 年厦门市机关效能
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委、区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 200 4年厦门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 〇〇 四年三月二日
厦门市 200 4 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意见
200 4年,我市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 按照 卢展工同志关于“围绕大局、求真务实,突出重点、展示形象,制度保证、实效检验”的要求,在巩固、深化、提高和创新上下功夫;要 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推进电子政务、强化监督、狠抓落实等措施,进一步推动政府转变职能,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投资环境 ,推进 我市的海湾型城市建设。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效能督查,促进决策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效能建设的主体意识。要准确把握效能建设的本质要求,坚持围绕发展抓效能,抓好效能促发展,把促进发展以及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主要内容和主攻方向,把廉政与勤政、履行职责与搞好服务紧密结合起来,从责任、职能、服务、透明等方面抓好落实,在实践中树立推动工作的形象,对人民负责的形象。各级效能建设工作机构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选准效能督查的切入点,加大效能督查力度。要加强对优化发展环境、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发展县域经济、提升民营经济、转变政府职能和维护群众利益等一系列举措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以及重大工作项目的动态跟踪督查 ,对承办部门明显违规的人和事进行督办 , 重点 解决 制约经济发展的“效能瓶颈”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要 运用效能监督和效能告诫等手段,加大对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态度恶劣、吃拿卡要、行政不作为等不勤不廉行为的查处力度, 推动决策部署和工作落实。要 坚决纠正和查处侵犯企业、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利益 。
二、改革行政审批,规范审批行为。
各级各部门要 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为 契机 ,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管理创新。要 对照《行政许可法》,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再次进行梳理、认定,最大限度地削减行政审批、核准事项 。 抓紧清理涉及行政许可的规定以及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凡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审批、收费和罚款项目,一律予以停止。确定拟 保留的审批项目要 向社会公布。要 进一步规范 行政 审批行为 , 改进审批方式,继续推行并联审批和 网上审批,积极开展便民服务。 市效能办要做好解释和协调工作,推动部分企业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 要进一步明确服务中心的职责、权限, 理顺行政服务中心与相关职能部门、入驻部门窗口与所属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切实解决入驻项目的授权问题;要对入驻中心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流程再造,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理效率;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水平和质量 。要强化对审批行为的监督制约,按照责权统一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擅自设立审批项目、变相审批、违规审批等行为。
三、推进政务公开,实行透明行政。
要把政务公开工作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同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结合起来;同维护群众利益、消除不稳定因素结合起来;同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创造良好投资环境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继续拓展政务公开工作领域,在水、气、电、公交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 各单位要继续完善政务公开的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和备案等五项制度,并抓好制度的落实。要加强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对外要公开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对内要公开年度经费的使用情况等,以及事权、财权、人权等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要积极推行社会听证、质询、评议和新闻发布会等制度,突出抓好面向公众的决策事项的公开,促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要 完善政务公开的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结合电子政务建设,实行网上公开和公开后的监督评议。要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尤其是加强对各区、各村镇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将政务公开情况列为明察暗访的内容之一,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明察暗访,宣传先进单位经验,曝光反面典型,对公开的真实性、时效性等进行检查和评议,防止搞形式和走过场,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四、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将现代科学技术充分应用于机关行政管理上,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要建立市、区两级电子政务在线审批服务平台,积极探索网上审批方式。要督促工商局、卫生局、公安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教育局等12家网上审批试点单位,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网上审批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坚持“统一规划、加强领导;统一平台、资源共享;统一标准、保障安全;分步实施,分层推进”的原则,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对实施网上审批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网上审批工作方案,优化审批流程,建立和完善网上审批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网上审批工作责任制,确保网上审批安全运行。要加强网上审批工作监督和检查,不断改进网上审批工作,使网上审批工作逐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实现政府与社会的互动。有条件的单位也要积极 开展网上办文、网上公开、网上查询、网上报备、网上审批,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和管理效率,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五、抓好绩效考评工作,加强目标责任管理。
按照《厦门市机关单位绩效考评试点实施意见》的要求,切实抓好2003年10个机关单位的绩效考评试点工作。认真总结机关单位绩效考评试点工作经验,加强调查研究,借鉴兄弟城市经验,积极探索绩效考评的有效方法和有效途径。充分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2004年全市机关单位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科学地设置具体考评指标,增强考评工作的可操作性,重点考评各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建立健全奖勤罚懒机制,发挥绩效考评的正确导向作用。要结合绩效考评结果,对机关效能建设成效比较明显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对绩效考评中排在末位的单位由市分管领导对其第一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结合统一岗位津贴制度的实施,探索建立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绩效评估体系,将有关单位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效能建设情况、工作业绩与其经济利益挂钩,以增强各单位和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六、健全监督网络,完善行政管理。
注重发挥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健全监督网络。积极参与机关效能投诉电话与市长专线电话、市信访局信访专线电话的整合工作,通过设立统一受理平台,及时分流企业、市民投诉。每季度 开展一次“社会评议机关”活动,让人民群众、让基层、让服务对象对机关办事效率、工作作风、服务质量、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等进行评价,以此检验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效,促进各政府部门工作职能、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的转变。 加强效能监督员队伍的建设,认真做好市机关效能监督员的换届聘任工作。适时组织效能监督员、新闻媒体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坚持纠建并举,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并落实“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否定报备、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同岗替代、绩效考评、失职追究”等九项制度,使行政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要根据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机构所承担的任务,健全机构,落实人员,充实力量,理顺关系,确保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正常运行。各级效能工作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效能建设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勤政廉政、开拓进取、敬业奉献、群众信赖的效能建设干部队伍。要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要围绕机关效能建设的法律地位、工作机制、方式方法等重大问题,加强理论研究,进一步明确自身的职能定位,积极探索和创新在新形势下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思路和运作方式,不断推动机关效能建设持续、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