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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水、电、气、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实行办事公开制度的工作方案
 

关于在水、电、气、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

实行办事公开制度的工作方案

厦效能办〔2004〕21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精神 ,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2004年福建省政务公开工作意见》 的部署, 我市将在水、电、气、公交等 公用事业单位(含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单位,下同) 实行 办事公开制度 。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 贯彻党的十六大 、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全国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纪委第五次全会 精神, 求真务实,拓展公开内容,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在公用事业单位实行办事公开制度。用制度的形式,公开人民群众最为关心、最需要了解、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权力运行中最容易诱发腐败的环节,以及直接涉及群众具体利益的事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与民争利的不正之风

二、 目标任务

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强化为民服务为切入点, 水、电、气、公交等 公用事业单位实 行办事公开制度,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努力提高公用事业单位及其 工作 人员 服务质量和 服务 水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真正做到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把廉政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 办事公开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一)办事公开的主要内容

要将社会普遍关心和涉及公众利益的有关事项,公众反映强烈的有关事项,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有关事项,与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密切相关和直接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予以监督的有关事项,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不属于商业秘密的,原则上都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

1、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

(1) 部门 的职责 权限、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行为规范。

(2) 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

(3) 收费 和处罚的 依据、项目、标准 及缴费办法

(4) 向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标准、违诺责任及处理办法。

(5)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6) 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的处理规定。

(7) 便民服务电话、监督部门电话。

(8)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2、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公开的主要内容:

(1)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和改革方面的事项。包括单位的财物预决算情况、重要管理制度,改革、改制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裁员、分流、安置方案等情况。

(2)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事项。包括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基金的分配和调整方案,住房分配、职工晋级,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职工招聘,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评先评优的条件、名额和结果,职工培训计划等情况。

(3)与单位内部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的事项。包括单位招待费使用情况,大额资金使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供应,领导干部收入、住房、用车、通讯工具使用情况,以及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等有关情况。

(4)本单位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办事公开的主要形式

实行办事公开,应当遵循利于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 对外 可采取新闻媒体宣传、 设置 公告栏、 召开听证会、 汇编文本集册、微机查询、电子政务、 一站式 办公、 一窗式 办理、 一条龙 服务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在采取灵活多样的公开方式的同时,要围绕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要求,在直接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办事大厅和基层科 实行首问负责制、 一次性告知 制、限时办结制、 服务承诺制、同岗替代制、失职 追究制,以推进办事公开真正取得实效。 对内可采取设立厂务公开栏、向职代会报告、召开职工民主议事会、或运用单位内部局域网、广播、电视、报纸、墙报等进行公开。

四、办事公开的组织领导

公用事业单位 实行 办事公开工作,由市 机关效能建设 领导小组 统一 领导,市 效能 办负责组织 协调 和督促检查,各公用事业单位具体实施。各公用事业单位 要建立由党委、行政、纪委、工会负责人组成的办事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办事公开的实施意见,审定重大公开事项,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做好督导考核工作,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办事公开的日常工作。要成立由纪检、工会有关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办事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群众和职工反映的意见是否得到落实,并组织对办事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

五、实施步骤

我市在公用事业单位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工作按以下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7月):宣传部署,统一思想。7月上旬,各公用事业单位要根据市效能办的工作部署,认真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公开的组织机构、公开的内容及公开的时限等,并于7月25日前将方案上报市效能办。要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实行办事公开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 ,认真自觉地实行办事公开,规范办事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接受社会监督,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切身利益,把办事公开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增强为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水平。

第二阶段(8-10月):自查整改,健全制度。各公用事业单位要对照市里关于实行办事公开制度的目标要求,认真查找在办事公开方面的差距和薄弱环节。要通过建立健全听取意见网络、公布投诉电话等形式,结合“社会评议机关”活动,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自查发现和群众提出的问题和不足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要通过建立健全办事公开的责任制度、审核制度、评议制度、反馈制度、备案制度,建立办事公开的长效机制。

第三阶段(11-12月):评议总结,巩固提高。11月份,由各公用事业单位对实行办事公开制度的情况和成效进行自评。11-12月由市效能办牵头,组织力量对各相关单位办事公开情况进行检查评议,对实行办事公开制度的有效做法和经验予以总结推广,并推荐参加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各单位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巩固提高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公用事业单位要坚持 党委统一领导、行政领导主抓、业务部门各司其职、纪检监察部门督促推动、条块紧密结合、依靠群众积极参与 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办事公开纳入部门和行业管理之中。要把办事公开 工作 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要建立工作责任制,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成 立相应的 机构 落实具体责任人,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好落实

(二) 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在推行办事公开工作中,各公用事业单位,要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从实际出发,结合岗位职责,在认真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把广大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向社会公开。公开的内容要真实、简明,便于监督。同时,各单位要把公开办事制度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加大考核力度,完善工作机制。 公用事业单位 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建立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目标管理、制度保证、持续改进的办事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要加强对所属基层落实办事公开情况的督查,实行量化考核,加强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要建立 责任追究制度 把办事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在办事公开中工作不力的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拒不实行办事公开制度或在办事公开中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的,要追究责任。

加强检查,强化监督。 各公用事业单位要主动设立投诉中心,公布投诉电话,建立投诉网络,受理群众投诉,以强化监督。各级效能建设机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效能监督员、社会各界人士对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情况进行评议,组织监督员开展办事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的明察暗访,并适时通报督促检查情况,表扬先进,鞭策后进。要继续将政务公开情况列为“社会评议机关”活动的评议内容之一,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促进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对于存在问题较多、对问题不重视、整改不力的单位,将组织力量进行专项督查,督促抓好整改。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公用事业单位实行办事公开制度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曝光后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全局工作。

二○○四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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