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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2006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
 

厦门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2006年厦门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厦效能〔2006〕1号

各区委、区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2006年厦门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厦门市2006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

2006年,我市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福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扎实推进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推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为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大效能督查力度,推进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

以促进发展为主线,自觉地把机关效能建设纳入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大局,重点抓好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影响投资环境的问题的效能督查,坚决制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的行为。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跟踪监督,督促各重点项目能够在“保质保量”的要求下,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全面完成任务。加强与厦门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有关企业协会的联系,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效能问题,加强协调和督办,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履行职责、执行制度、改进作风、提高效率等方面的效能督查,促进各级各部门服务到位,树立良好形象。

(二)加快配套制度建设,加强和完善审批服务

加快《行政许可法》配套制度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厦门市实施行政许可若干规定》,推行行政许可标准化制度,明确每一项行政许可的审查标准,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制定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明确审批项目和程序,规范备案范围和程序,编辑《办事指南》,统一对外公布实施。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的监督,整合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现有资源,加强市、区两级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业务对接,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的载体作用,实行重点建设项目前期手续无偿代办服务。按照提高效率、方便群众、服务企业的宗旨,完善功能,规范运作,将分散的审批事项进行集中审批,由审批机关授权派驻人员直接审批。全面推行“并联审批”方式,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完善社会承诺,提高审批效率。严格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依法行政、滥设审批项目、违法审批、越权审批或审批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

(三)大力推行电子政务,构建网上办事快捷通道

扩大网上办公范围,积极推行网上公开、网上服务、网上办事、网上审批、网上咨询、网上投诉和网上评议,构建网上办事快捷通道。将行政审批(包括备案)事项和办理程序、条件、结果等上网公布。继续扩展网上审批的范围和项目。对面向企业、市民最多,群众意见最大,提高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最明显的项目实行网上审批服务。加强政府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开展网上跨部门并联审批服务,提高政府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进一步方便企业、市民办事。结合网上审批工作,优化上网项目的工作流程,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加强网上监管力度,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强化在线行政审批的监督,实现行政效能监察的网络化,不断规范网上审批行为,使政府的监管工作更加严密规范,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四)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各部门履行职责相结合,不断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的有关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的程序,逐步健全监督保障措施,努力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政务公开真正成为各级政府和部门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在公用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重点推进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以及最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事项的公开。继续抓好政务公开详细目录的编制工作,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必须按规定编入公开目录,并分类向社会或在单位内部公开。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评议,积极发现并培育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坚决纠正政务公开内容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

(五)加强公共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诚信档案,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各项创建目标任务的落实。强化督促检查,推动政府认真履行承诺。重点对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情况、政府工作报告公布的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已公布取消的审批项目是否仍在变相审批,以及窗口单位公开的服务承诺兑现情况等进行检查,克服“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效果”的倾向。健全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改善行政复议、信访等制度,加强法制部门对行政复议纠错和法院对行政诉讼改判的问责,及时纠正公共信用失信问题,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将公共信用体系建设与绩效评估工作相结合,对承诺不兑现、任务不完成、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予以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深入开展绩效评估,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落实

认真总结绩效评估工作经验,继续组织开展对市直部门和区政府的绩效评估工作。加强乡镇机关效能建设,并选择重点乡镇以区为主开展绩效评估试点。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力求做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估方法体系,探索开展网上绩效评估的有效途径,加强中期评估,并继续做好公众评议和明察暗访工作,提高绩效评估质量,增强评估工作的公信力。研究制定绩效评估结果应用的具体办法,进一步发挥绩效评估的导向作用。逐步建立有效机制,通过通报评估结果等方式,促使各级各部门形成注重绩效、鼓励创新、奋发向上、争创先进的新局面。

(七)加强协调和督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认真办理群众投诉,重点解决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并督促有关部门举一反三,加大源头治理力度。继续参与市长专线的督办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制度,并参与推动部分专项投诉电话与市长专线电话的整合,畅通投诉渠道,方便群众投诉。认真贯彻市政府第94号令、第115号令,加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力度。注意从日常工作和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充分运用效能建议和效能告诫等手段,对违反市政府94号令和115号令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八)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积极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活动,并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效能建设工作机构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建立市、区两级效能办联席会议制度和督查制度,加强市、区两级效能办及市直机关效能办之间的联系与交流,不定期组织市直机关和各区效能办有关人员,开展效能建设有关制度执行情况的交叉检查,进一步提高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能力。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针对效能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理论研究,积极探索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实践创新,不断提高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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