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制度。对主动公开的范围、公开时限、公开形式进行规范,规定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和区属三级医院必须实行电子网络公开,并将每年公开内容打包保存三年备查。局监督部门设置终端密码,跟踪检查。二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5月1日开始全面执行依申请公开制度,对社会群众、患者和内部职工需要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信息,申请人可持有效身份证明,并递交申请表进行查询。各医疗单位公开办在收件后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三要强化公开工作监督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监督活动,每半年调查一次群众和职工对公开工作的满意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