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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出台《社区工作者绩效考评指导意见》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以工作实绩为重点,总分100分。由被评议人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述职,再由街道干部、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成员及社区居民代表等组成的考评委员会对其进行民主测评,确定考核等级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对有玩忽职守、挪用公共财产、因责任差错造成恶劣影响、民意测评不合格得票率超过50%等七种情况之一者一律确定为不合格。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在考核结束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被评议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考评委员会申请复核,考评委员会在7天内提出复核意见。考核结果将作为考核人续聘、解聘、奖惩、调整岗位和晋升工资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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