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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首次暂停有行贿行为的投标单位在区内承揽工程项目的资格

 

6月,海沧区纪委接到举报电话反映,在海投公司代建的厦门港海沧航道扩建二期工程公开招标中,长江航道局存在不正当竞争投标的行为。区纪委立即展开调查,发现长江航道局有关人员曾向海沧投资总公司人员行贿且数额巨大。区纪委立即将相关情况向区建设局反馈,并建议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区建设局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迅速作出暂停长江航道局在海沧区承接工程任务的决定,并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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