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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采取措施强化评估机构监管

    日前,湖里区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出9家评估机构作为2007—2008年度湖里区评估协议服务单位,接受辖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委托,进行土地、房地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评估。此次入围的9家评估机构资格有效期为两年,期满后湖里区招标办将根据中标人履约情况、市场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延长有效期。评估机构的选择由区招标办根据待评估项目具体情况,在区监察局监督下随机抽取。区招标办、区监察局等职能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有效期内不定期进行市场调查,一旦发现中标人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将按规定进行处理,对情节严重的将在三年内禁止其参加湖里区的招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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