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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2007年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工作要点

 

为深化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根据省公开办2007年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07年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2007年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办事公开示范单位表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工作重点,深化创建办事公开“示范单位”活动,进一步完善“抓本级、带系统、促基层、求实效”工作格局,着重在抓巩固、抓拓展、抓提升、抓落实上下功夫,为又好又快地推进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提供保障,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巩固创建成果,发挥典型的带动作用

要进一步巩固创建办事公开“示范单位”活动成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带动和辐射效应。一是抓宣传。市各专项公开办要通过简报、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厦门水务集团、同安区东山村、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三中、市妇幼保健院等6个省级“示范单位”和市地方税务局等80个市级“示范单位”的先进事迹,在全市营造办事公开的良好氛围。二是抓巩固。市各专项公开办要加强对示范单位的检查指导,督促各单位坚持和完善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巩固公开工作成果,防止松劲反弹。三是抓提升。市各专项公开办要进一步总结和提升办事公开“示范单位”的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使创建活动成果转化为经常性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之中,进一步提升办事公开工作质量。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深化办事公开工作

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工作要紧紧围绕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把群众最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和谐社会的事项作为工作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进办事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村务公开方面。围绕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重点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强村财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厦委办发〔200659号)的贯彻落实。在开展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落实村财管理、征地补偿款管理、村级工程项目建设、村干部补贴、村组零接待、村级报刊征订、村文书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试行村务公开“中心户”和“户代表”议事制度,采取点题公开、入户公开等做法,方便群众监督,真正发挥公开的作用。二是厂务公开方面。重点是抓好整合后的市属国有企业的厂务公开工作,督促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各项制度,推广ISO9000标准建立厂务公开质量体系工作,实现厂务公开工作与现代企业管理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推广厦门电厂职工代表巡视听政制度,进一步拓展公开领域,把厂务公开工作向非公企业延伸。三是校务公开方面。结合价格服务进校园、预防职务犯罪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坚持以教育收费、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招投标、招生工作、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为公开的重点,大力推进“阳光工程”,着力推行校务公开的网络化、电子化,方便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促进“上学难、上学贵”问题的解决。四是院务公开方面。要围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落实院务公开各项制度。继续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和医药价格公开、医务服务信息发布、医药清单等医务公开制度,重点抓好《厦门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的落实,切实降低虚高药价,使百姓得到实惠。五是政务公开方面。要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权力运行过程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和层次,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今年要着重抓好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交、电信等公共事业部门的办事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抓好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按照《条例》要求,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强领导,统筹协调。通过推进政务公开,促进政府提高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参与经济活动,监督行政行为。

(三)创新机制,增强公开工作实效性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调研,勇于实践,大胆创新,积极推进制度创新。今年要对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开展一次“回头看”,对已建立的各项制度进行一次梳理,对于过时的、不合时宜的制度,该废止的要废止,该修订的要修订,该完善的要进一步完善,逐步建立健全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办事公开的制度体系。要坚持与时俱进,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拓宽公开领域,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载体。要大力推行网上公开,创新和改进电子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办事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并对外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办事公开的实效性。市各专项公开办要结合实际和工作特点,完善和推出一批富有特色、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努力形成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配套的办事公开长效机制。

三、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是保障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加强民主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办事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这项工作真正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或不定期地听取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为办事公开制度的落实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强沟通,拓展深化。

建立办事公开工作联系点制度,确定6家省级“示范单位”为市公开办联系点。市公开办要加强与联系点的联系,帮助解决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总结经验,及时向全市推广。各专项公开办要结合各自实际,确定若干联系点,加强联系沟通,发现和培养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办事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监督,确保落实。

要加强督促检查,采取量化考评办法,完善检查标准,把自查与上级检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总评相结合。要建立监督机制,把深入调研与开展明查暗访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发挥“监督在线”作用,不定期组织特邀监察员、行风评议代表开展明查暗访,把办事公开工作置于群众和媒体监督之中,推动工作的落实。市各专项公开办每半年要对各单位的公开工作开展检查,对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对单位领导实施诫勉谈话,或给予一定的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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