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环境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实工作。年初,制定了《2008年厦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意见》。将污染减排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市政府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厦门市主要污染物总削减计划及实施意见》、《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意见》,明确了各区、各市直相关部门的减排工作责任,确定工程项目、结构调整、监督管理三大减排措施,提出使用污染治理适用新技术、加快农村污染治理减排的新思路,组织全市全面实施污染减排工程,强化污染源监管监控。2007年全市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问题分别为4.995万吨和5.297万吨,比2006年分别削减6.98%、24.32%,绩效评分位列全省九地市第一。
市纪委监察局坚持把做好对环境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列入监督检查的重点工作。2008是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攻坚年,也是减排的中期考核年,各级都非常重视,不断强化责任制落实和加强监督检查。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参与环境保护市长责任制考评工作,分别对六个区进行环评,对环保达标情况进行考核打分,提出整改意见。为落实市纪委全会关于“加强对环境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的要求,今年环保局会同发改委、监察局等九个协办单位,联合制定下发了《加强对环境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开展宣传教育和专项监督检查,着重对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危险废物产生地、污水处理、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证制度、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条例等方面的环保监管、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月份对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8月份对医疗废物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根据《2008年厦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意见》,深入做好相应的督察检查工作,确保环境污染防治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